景順投信春節交易日期對照表

2017年1月3日

景順投信106年春節期間各基金交易日期對照表

基金

類型

基金

名稱

申購

買回

申請日

淨值日

申請日

淨值日

付款日

國內貨幣市場型

景順貨幣市場基金

1/25

1/25

1/25

1/26

1/26

1/26

1/26

1/26

2/2

2/2

國內開放式股票型

景順潛力、主流、台灣科技基金

1/23

1/23

1/23

1/24

1/26

1/24

1/24

1/24

2/2

2/6

1/25/~2/2

2/2

1/25/~2/2

2/3

2/7

國際開放式股票型

景順全球科技、全球康健基金

1/19

1/19

1/19

1/20

1/26

1/20

1/20

1/20

1/23

2/2

1/23

1/23

1/23

1/24

2/3

1/24

1/24

1/24

2/2

2/8

1/25/~2/2

2/2

1/25/~2/2

2/3

2/9

國際開放式債券型

景順人民幣新興亞太入息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1/19

1/19

1/19

1/20

1/26

1/20

1/20

1/20

1/23

2/2

1/23

1/23

1/23

1/24

2/3

1/24

1/24

1/24

1/25

2/6

1/25

1/25

1/25

1/26

2/7

1/26

1/26

1/26

2/2

2/8

跨國投資組合型

景順全天候智慧組合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1/19

1/19

1/19

1/19

2/2

1/20

1/20

1/20

1/20

2/3

1/23

1/23

1/23

1/23

2/6

1/24

1/24

1/24

1/24

2/7

1/25

1/25

1/25

1/25

2/8

1/26

1/26

1/26

1/26

2/9

 

特別提醒:
由於一月二十六日為全國金融機構農曆年前之最後營業日,業務非常繁忙,為順利完成景順貨幣市場基金各項交易,本公司一月二十六日(週四),景順貨幣市場基金申購收單時間將提早至上午十點截止,並請投資人儘早完成匯款。若銀行無法於當日下午3:30前將您的申購款項匯達基金專戶,則該申購將遞延至二月二日生效並以二月二日之基金淨值計算申購單位數,請期間將不計算亦不補償利息,請有意申購之投資提前規劃並提早於中午前完成匯款手續。

說明:
1. 貨幣市場型基金/亞太入息基金/智慧組合基金之交易:
    依據銀行營業日 (1/26為年前最後營業日,2/2恢復營業)
2. 股票型基金之交易:
    依據股市交易日 (1/24為年前最後營業日,2/2恢復營業)
3. 1/24股市封關、1/25~26為銀行營業日照常上班、
    1/27~2/1營曆春節假期、2/2股市開盤
 

注意事項: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配息組成項目之相關資料請至景順投信公司網站http://www.invesco.com.tw基金之「配息組成項目」查詢。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以高收益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本基金適合尋求資本增值、且願意承擔資本風險、能承受波動程度較成熟市場債券為高的固定收益投資的投資者。

本基金得投資於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

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投資之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之風險及投資無擔保公司債之風險;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及定期存單提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贖回時,致延遲給付贖回價款之可能。